雷曼兄弟申請破產,並不是我們印象中的清盤。美國的破產法令第11條,也是雷曼兄弟申請的,這條的存在不是清盤,而是給公司一個喘氣時間,進行資產債務重組,這段時間可以免除債權人的催逼。
公司一旦倒閉,就會有不少因此失業,與其如此,不如給它一次機會。破產法令第11條就是因這目的存在。
所以我們在媒體所看到的,稱之為“破產保護”。不少人只看到“破產”,卻看不到這“保護”字眼。當然,如果超過時限,公司還無法振作起來,它就真的會破產了!
雷曼兄弟的危機來自投資錯誤,而非核心業務失敗。現在它要做的是:
1.清除超過500億美元的不良資產;
2.尋求新資本的注資。
目前,雷曼兄弟股價只有21美分,市值只有1.44億美元,發行新股已不可能。目前只有得到政府或同業的注資,或出售資產,否則不可能捱過嚴冬。
到底成立158年的雷曼兄弟會否就此game over?
讓我們拭目以待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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