佔領中環的雨傘運動是香港歷史上最大型的抗爭行動,香港警方經調查後,正式拘捕佔中三子,還有陳淑莊、邵家臻、張秀賢、鍾耀華、黃浩銘和李永達九人。以《普通法》提控的罪包括串謀作出公眾妨擾、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、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,最後這些人被判坐牢,最高刑期是1.4年,比美國處罰佔領華爾街的人13年判刑輕多了。
有人說提控是打壓言論自由,但請問自由的前提是什麼?就是不能傷害他人、妨擾、煽動、破壞社會秩序為前提。請問我能以言論自由去伊斯蘭教堂宣揚其他宗教,去佛廟說上帝造人嗎?所以說自由前,請先說你自由標準是什麼?
羅蘭夫人在法國大革命時,上斷頭台前說「自由,自由,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」。如果說民主,那為何當時佔絕對多數的香港人反對佔中,並且要佔中者撤離時,這些人又不尊重民主呢?這些所謂民主派說自己搞「公民不服從」運動,但是不服從的前提是軟抵抗,而不是暴力。
民主雖然只是兩個字,但是內容複雜的多,就算是西方國家的民主制度也不同,因為各自歷史發展脈絡有異。只是多數喊民主的人根本不懂民主涵義,他們所懂的也只是投票這膚淺表面。所以他們不是民主派,只是民選派。
一個民主制度必須建立在一個共和制度下,一個人民認可的共和憲法下,而這憲法又必須建立在一個國家的基礎上。如果民主模式會破壞共和,撕裂國家,這民主會讓人民受苦的還叫民主嗎?
共和,是指一個國家的人民都是平等的,不同階層人士共同協商,產生和平。並承認大家同屬一國的人民,共同維繫這國家。而國家的所有資源都是國民共有,政府以服務人民為義務。共和需要建立在一個全民認同,以及不能隨意更改的憲法下。香港沒有憲法,作為一國兩制的自治區,則以《基本法》為根本法。因此所有法令都不能違背《基本法》。香港作為中國的特別行政區,也沒有修改《基本法》的權利,任何修改都需要中國人民代表大會經過投票才能決定。
因為憲法是維繫一國穩定的根本大法,所有若無全民共識絕對不能隨意修改和違背。違背者,國家機關和法院都有應該依法懲處。
西方國家是先有共和,才有民主投票。而且早期也只有少數富者、菁英參政,再來改為白人男性。而女性、有色人種、貧民、弱勢族群擁有投票權是近代才有的事。西方國家都不是在非全民普選制度施行下成功的,所以沒有任何證據證明這種全民普選制度會創造國家的成功。
美國為了防止民主多數暴力而設立了選舉人票制度,所以也非一人一票的普選。如果不是因為先有共和就採取全民投票,這些國家絕對會被撕裂。這點,我們從幾乎所有採用西式民選(投票未必是民主)的國家,幾乎沒有好下場都可以得到證明。
如果西方民主模式如此好,為何美國PEW研究中心對各國的調查指出:「民主」的美、英、法國,歷年對自己國家發展方向滿意度都在3成左右,但「不民主」的中國歷年都在8成以上?
因為中國走「民本」而不是膚淺的投票「民主」,所以30年來,中國在消滅貧窮方面比所謂實行「民主」的國家總合來得好。而有投票的「民主」國家,因為競選費用大以及其他原因,政策上逐漸向財團傾斜,對人民沒半點好處。
香港也好,台灣也好,甚至很多國家玩民主的人,就是愛把這些憲法共和的前提忽視掉。最後以民主自由之名,搞一人一票普選,最後一定會造成撕裂國家、破壞經濟、製造內戰、社會動盪。
不少民主派本質是法西斯而不知道。他們被西式民選精神洗腦,不知共和),注重投票形式多於政府職務,以民選高於共和的思想破壞國家,製造分裂,搞到民不聊生還高喊民主(只是民選)、自由(他自己的)、人權(他自己的)。這種假民主自然危害國家安全,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,自然應該嚴厲對付。
沒有共和的民選只會造成多數暴力的民粹,會逐漸走向法西斯化,德國納粹就是以民主方式上台,以民主騎劫共和。
香港佔中的人就是霸佔香港交通和經濟樞紐要道,不惜破壞經濟,用軟暴力試圖迫使政府妥協,以暴力對抗警方執法清場,無視絕對多數市民對他們佔中造成日常生活的惡劣影響。因為共和大於民主(何況是假民主),所以政府絕對有權利對這些破壞共和的民主暴力給予鎮壓和提控。
人民自然有表達意見、言論及集會的自由,但是若不遵守法律和破壞社會秩序,那就是處於暴力邊緣,不是民主,也非自由,而是革命。革命有無罪,所革的命是否正當,暫且不論。但是我見到很多所謂民主派,都是假自由民主虛假口號,行革命之實,但卻又不敢承認自己是搞革命。這不就是詐騙嗎?
對於中國來說,香港民主派有西方和日本背後勢力支持,早就不是秘密。如果給沒有共和思想,不認同國家的地區進行普選。要知道,愚昧的人永遠比聰明的人多,有智慧的人又太少,所以只會選出選前受歡迎的人,卻往往沒有治理能力。
而且只要配合時勢,可能選出的特首和議員是一個反祖國,不認同一國兩制的權利和義務,只會處處和祖國作對,以推翻中央為己任,這種假民主只會造成國家撕裂。國家分裂,共和不再,還有民主可言嗎?
一個沒有憲法精神的民主,就是民主暴力,必然會用民粹手法打壓一切異己。香港所謂民主派,本質不懂民主,只知民選,不懂共和,不認國家,一味反共。其實和台灣民進黨,還有太陽花都是一路貨色,本質就是法西斯。
2014年台灣的「太陽花」佔領立法院,行政院(法院沒冷氣就抱怨,這種孬樣就不要出來革命),以過百人之數說自己代表人民(法西斯的口吻),綁架立法委員,盤查附近居民。所為其實和納粹手段並無分別。但是在惡性政治干預下,他們的「煽惑他人犯罪」、「妨害公務」、「侮辱公署」、「首謀集遊不解散」,通通被撤告,維持秩序的警察卻被提控(香港不也如此嗎?)
有些民主派雖然不說港獨,但是本質就是港獨。沒有祖國庇護的香港,最後還不是成為外國勢力控制,用於侵害中國的傀儡。
如果你聽到只說民主自由卻沒有包含共和概念的人說的民主自由,必是有法西斯基因的假民主。如果香港不控制這種惡性民主,「毀憲亂法的今天台灣,就是明天的香港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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